401,微胖警察勃然大怒,站起身:“你都说了!才多长时间,你就不承认?”
“说归说,签字归签字,签字是要负法律责任的?”看到对方怒气冲冲,我没但生气,还有点高兴。这种人,要想气他,也是没多少机会。
“你这人!”微胖警察气的话也跟不上来,他看了看两边的两个同事,猜其意思,要是他们不在,他可能要动拳头。
“你不承认不得行!你都承认了,都说了,这儿可是有录音的!不签字也是一样的。”
仰起头看了看四周,录音,我苦笑一下,这地方有没有录音,我不得而知,但科技这么发达,安个隐蔽的录音装置,还难吗?
“真的有录音吗?”我笑咪咪的问。
“那还有假!赶快签字!”
“那刚才你拍桌子的声音也录进去了。”摄像头在他们的上方,从角度来讲,很难捕捉他拍桌子的影像。可这声音……
“你!我跟你说!我这是正常询问!由于你顽固,我有点情绪反应,正常的!”
“你情绪反应可以拍桌子。你拍桌子,带动了我的情绪跟着激动,而我又拍不了桌子,我的情绪怎么释放?这是精神摧残,法律不容许的。可我没直接拿刀杀人,你几次提醒诱导我,说我提刀直接的杀了人,我一个平头老百姓,进到你们这里,精神紧张,神情恍惚,你这种诱导,我差点就信以为真,上了你的当,如果你倒此为止,我既往不咎。再这样,我要维护我的权利!”
一席话扫过去,微胖警察干瞪着眼睛,一个字也吐不出来。接着倏地一转,急步走了出去。
紧跟着,记录员和陪审也走了出去。不一会,两个警察走了进来,把我带了出去。
被两个警察挟持着,过了一个大间,来到一个楼梯口,我抬脚走上楼梯。
“往哪的走!”一个警察拉住我,把我朝前推两步。
被警察推到向下的梯步上面,我心神领会,我应该向下走,于是我走了下去。
问询室在一楼,往下走,就是地下室。也怪我笨,关嫌疑人的地方,当然是在地下室,守起来方便不说,嫌疑人要想跑也困难。
下到地下室,中间是一条宽两米的走道,两盏发黄的灯泡,有心无力地照着这个走道。走道两头有窗户,看不到窗户外的光线,只看得到窗户上反射着灯光的铁栅。两边小房间,都是小铁门,有几间,没心思去细数。
往右拐,到最后一间,一个警察掏出钥匙,打开铁门,又解了我的手铐,把我“请”了进去。“咣”的一声铁门响,花样百出的世界,就被隔绝在了外面。
里面的灯泡更暗,十来平方,一张铁床,一卷被子,别指望有窗户,那是不实际的。
坐在床上,没什么委屈,我是来替我的“雀雀”讨自由的,免得邢果红揪着我这“家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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